2016-10-1812:36

〔記者鄭淑婷/桃園報導〕未婚的杜姓女子獨自撫養6歲女兒,女童就讀桃園市某國小附設幼兒園,105年5月4日到7日女童瘦了0.3公斤,體重從16.6公斤下降至16.3公斤,杜女指摘林姓校長、陳姓主任、吳姓老師涉嫌凌虐及不當體罰,連蔡姓廚工也被控告侵占幼兒園食材,導致孩子驚慌、吃不飽才瘦了,杜女僅是憑空指控而無驗傷單等證據,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偵結予以4人不起訴處分。

杜女指控,女兒在幼兒園已就讀9個月,今年5月4日量體重還有16.6公斤,3天內突然嚴重腸胃不適、瘦了0.3公斤,懷疑是幼兒園陳姓主任、吳姓老師,長期對她的女兒凌虐、不當體罰,甚至放任其他學生欺負女兒,導致女兒身心受創、腸胃不適;有朋友向她轉述,曾看到負責幼兒園餐點的蔡姓廚工,擅自將部分食材帶回家,害得學生吃不飽。

檢方指出,杜女的指控沒有驗傷單等其他證據,且女童濾水器濾水器 光頭水就醫時醫師曾說明,女童吸收能力不好、骨架太細,所以看起來比較瘦小,依照醫過濾器 水世界師所言,女童是因身體本身因素吸收能力較差,外觀看起來較為瘦弱,難以單憑體重降低0.3公斤,就認為校長、幼兒園主任、老師有體罰或虐待行為,對蔡姓廚工的指控也只是看到她提了一袋東西離開,難以認定袋中就是幼兒園的食材,偵結予以4人不起訴處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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